关于对新冠阳性感染者治疗收费进行调整的通告
2022-12-26 11:51:40          来源:洪江区融媒体中心 | 编辑:蒋青苓 |          浏览量:17143

关于对新冠阳性感染者治疗收费进行调整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当前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分级分类收治,保障正常医疗秩序,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和《中共怀化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对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治疗收费进行调整的通知》(怀防控发〔2022〕250号)精神,我区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新冠病毒感染者分级分类收治有关工作的通知》(洪区防控发〔2022〕54 号)文件,即自12月13日起,对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治疗收费进行调整,住院费用医保报销之外部分由就医者个人承担。

2.当前,新冠肺炎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毒力虽明显减弱,但病毒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国家防控政策优化后各地将迎来第一波新冠病毒感染高峰,根据权威机构预测80%至90%的人都会被感染。医保是病有所医的坚强后盾,缴纳医保后可享受门诊个人账户购药、住院报销和大病救治。为减轻新冠病毒感染后的经济负担,确保医疗救治有保障,广大群众要积极响应国家、省市的医保政策,及时缴纳2023年的城乡居民医保金。

中共洪江区工委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26日

责编:蒋青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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